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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青岛畜牧养殖场主最高获补50万元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10-20  浏览次数:391
核心提示:即日起,各畜产品农场主可向所在区市畜牧部门进行申报,通过市畜牧兽医局、财政局等部门的基本条件审查后,符合条件的农场主将获得一次

即日起,各畜产品农场主可向所在区市畜牧部门进行申报,通过市畜牧兽医局、财政局等部门的基本条件审查后,符合条件的农场主将获得一次性资金补助:生猪、肉牛养殖场每场补助50万元,蛋鸡、肉鸡养殖场每场补助40万元,肉羊场每场补助30万元。


  从日前发布的《2015年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实施方案》中获悉,今年青岛市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生猪、蛋鸡、肉鸡、肉牛、肉羊养殖场,项目优先向采用微生物发酵床养殖、生态养殖等养殖模式的养殖场倾斜。


  优先扶持获得无公害畜产品认证、未享受过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(场)改扩建项目、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建设和扶持高端肉牛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的单位。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优先支持肉牛、肉羊及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。


  扶持建设的养殖场需达到以下标准:生猪年出栏肥猪0.5-5万头;蛋鸡存栏规模在5-10万只;肉鸡年出栏50-100万只;肉牛年出栏100-2000头(存栏200头以上);肉羊年出栏300-3000只(存栏500只以上)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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